7月3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携公安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《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城市名单》(以下简称为《试点名单》)。
据介绍,《试点名单》是按照《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为《试点工作》)安排,在自愿申报、组织评估基础上,确定了包含北京、上海、重庆及鄂尔多斯、沈阳、长春、南京、苏州、无锡、杭州-桐乡-德清联合体、合肥、福州、济南、武汉、十堰、长沙、广州、深圳、海口-三亚-琼海联合体、成都在内的20个城市(联合体)为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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