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政协委员建议:货车超限超载入刑

针对货车严重超载超限的违法行为,全国政协委员、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总工程师苏权科建议,对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行为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全国政协委员建议:货车超限超载入刑

近些年,我国一直在加大对货车超载超限的整治力度,但超载行为依然存在,特别是百吨王这类严重超载超限货车,对道路交通安全危害性非常大。而在治超的路上,暴力抗法时有发生,源头单位存在不配合检查现象。苏权科认为,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有必要进行刑罚。

全国政协委员建议:货车超限超载入刑

去年两会期间,两位人大代表提出要加大超载超限的处罚力度。其中,韩宝生委员建议:“将货车超载入刑,作为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。可根据不同程度及后果,对改装货运车辆的行为,超载运输行为的司机和直接获益人,均应追究相应刑事责任,以杜绝此类恶性事故发生。”

全国人大代表白亚琴建议:1、将打击超载超限行为列入法律,列入危害公共安全罪,列入刑法,尽最大可能杜绝超载超限行为。2、加大对汽车生产企业监管力度,严厉打击治理擅自乱改车辆车型的行为,对违规生产和改装行为按生产制造假、劣产品处理,情节严重的列入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
●  编后语

我国一直在持续严厉打击货车超载超限行为,但超载超限行为仍然屡禁不止。如果此次人大代表“超载入刑”的建议被采纳,未来将有效打击货车严重超载超限行为。(文/高李敏 信源/南都)

标签:货车 超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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