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12月1日起拿居住证凭条 不能再办理机动车业务

2019年12月1日起,在全市范围内要持居住证原件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,暂住登记凭条不能办理机动车登记。

郑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发布通知称,根据2015年10月国务院下发的《居住证暂行条例》和2016年12月河南省下发的《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》中关于使用居住证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相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自2019年12月1日起,在全市范围内要持居住证原件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。2019年12月1日之后,持暂住登记凭条来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,一律不给予办理;

二、对2019年12月1日之前已开具暂住登记凭条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,购车发票、购置税和交强险应同时满足开具时间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再接受使用暂住登记凭条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。

标签:

免责声明:本站登载此文仅出于信息分享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及其描述,不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如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与我们联系(联系QQ:26887486),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。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zhongzhouauto.com/article/4/3462.html

CopyRight © 2020- zhongzhouauto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郑州思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备案编号:豫ICP备18046062号-6
地址:中国·郑州市郑汴路和未来路交叉口绿都广场B栋1908室合作QQ:81307333邮箱:81307333@qq.com
部分文章或图片转载自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,我们立刻删除。